問題詳情

51. 下列何者為音樂課程第三階段「表現」之學習重點?
(A) 能理解音樂符號並回應指揮,進行歌唱及演奏,展現音樂美感意識
(B) 能透過聽唱、聽奏及讀譜,進行歌唱及演奏,以表達情感
(C) 能探索並使用音樂元素,進行簡易創作,表達自我的思想與情感
(D) 能依據引導,感知與探索音樂元素,嘗試簡易的即興,展現對創作的興趣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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