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以下關於簽名特徵(Signature)和作案手法(Modus Operandi)的描述,何者錯誤?
(A)簽名特徵是犯罪者重複留在現場的異常行為,但不一定會出現
(B)簽名特徵通常是隱晦不明,只有犯罪者才知道其動機為何
(C)作案手法是完成犯罪所需要的行動,必然留存於現場
(D)作案手法比較穩定,比簽名特徵更適合用來連結連續型案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7059
統計:A(11),B(17),C(25),D(9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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