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史書上有一段記載:「…先計州縣每歲所應費用及上供之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戶無主客,以見居為薄,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為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僥力,居人之稅,秋、夏兩徵之。…」關於這段史料的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這是明代的一條鞭法,力役折價於田畝中徵收,使無田者幾無負擔
(B)這應是唐代中期實施的兩稅法,已失去政府為民置產的精神
(C)這應是唐初實施的租庸調制,採取輕稅措施,與均田制配合,使被蔭附的人口成為國家編戶
(D)這應是東晉南朝所實施的土斷之令,其目的是將戶口編入所在郡縣,以求課稅公平。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