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或相當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各級政府機關首長申報財產,其受理財產申報之機關(構)為:
(A)司法院
(B)監察院
(C)所屬機關(構)之政風單位
(D)法務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7181
統計:A(3),B(371),C(32),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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