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終止收養無效之事由?
(A)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未能共同為之
(B)養父母與未成年養子女以書面合意終止收養關係,而未經法院認可
(C)養子女為滿 7 歲以上之未成年子女者,其與養父母終止收養關係,未得終止收養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D)養子女為滿 7 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於養父母死亡後,向法院為終止收養之聲請,未得終止收養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4713
統計:A(51),B(459),C(113),D(4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