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下列何種情形,行政執行分署不得就欠繳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人聲請法院為管收?
(A)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B)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C)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D)顯有逃匿之虞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2775
統計:A(1094),B(246),C(230),D(6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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