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某甲有一保險契約,保額 100 萬元,身故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若甲於104 年 7 月 11 日(21 歲)不幸罹癌過世,身後遺有待扶養之親屬甲父、甲母、配偶(乙)、長子(丙)、長女(丁)、次女(戊),次女(戊)並於 104 年 7 月 12日因保母照顧不當身故,則有關 100 萬元保險金之分配,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 若某甲生前有債務時,債權人可向保險公司提出代位申請 100 萬元保險金
(B) 若某甲生前有債務時,債權人可向保險公司提出代位申請扣除喪葬費用(55.5 萬元)後之 44.5 萬元保險金
(C) 不論甲生前有無債務,乙可得 50 萬元,丙、丁各得 25 萬元保險金
(D) 不論甲生前有無債務,甲父、甲母、乙、丙、丁各得 20 萬元保險金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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