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A 股份有限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其業務經營極為成功,為使 A 公司之股份能更自由流通,故 A 公司決定申請於店頭市場買賣。甲為 A 公司之董事長,於 A 公司申請上櫃成功後,甲為了方便,並未在店頭市場交易買賣,而私下將部分股票出讓給另位股東乙,試問依證交法規定,甲之行為是否合法?若 A 公司係申請上市成功,結果是否有所不同?請詳細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5484
統計:A(4),B(261),C(1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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