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清朝末年,列強和清朝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後在中國取得租借地,並享有領事栽判權。這些國家在其租界內享有等同其國內的行政、司法和經濟權利而清朝政府的法律則在租借地內不適用。依據前述,下列哪個敘述說明“領土內有他國治外法權租界地“所代表的意義?
(A)外國的司法權與行政權相互制衛
(B)規劃租借地有助於國際文化交流
(C)設立各國租借地有利於國際經濟的發展
(D)清朝政府國家主權的行使受到破壞。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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