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小學三年級,寫日記是一件很痛苦的回憶。用毛筆,握緊了寫(因為母親常繞到我背後偷抽毛筆,如果被抽走了,就算握筆不牢,不合格)。七歲的我,那有什麼可寫的情節,只好對著墨盒把自己的日子從早到晚一遍遍的再想過。其實,等我長大,真的執筆為文,才發現所寫的散文,基本上也類乎日記。也許不是「日記」而是「生記」,是一生的記錄。一般的人,只有幸「活一生」,而創作的人,卻能「活二生」。第一度的生活是生活本身;第二度則是運用思想再追回它一遍,強迫它複現一遍。萎謝的花不能再艷,磨成粉的石頭不能重堅,寫作者卻能像呼喚亡魂一般把既往的生命喚回,讓它有第二次的演出機緣。人類創造文學,想來,目的也即在此吧?我覺得寫作是一種無限豐盈的事業,彷彿別人的捲筒裡填塞的是一份冰淇淋,而我的,是雙份,是假日裡買一送一的雙份冰淇淋,豐盈滿溢。也許應該感謝小學老師的,當時為了寫日記把日子一寸寸回想再回想的習慣,幫助我有一個內省的深思的人生。而常常偷來抽筆的母親,也教會我一件事:不握筆則已,要握,就緊緊地握住,對每一個字負責。(選自張曉風你不能要求簡單的答案)
45.依上文,下列何者為非?
(A)作者認為小學被規定寫日記是一件痛苦的記憶,但也成就了自己寫作的事業。
(B)作者認為散文寫作是對曾有過的生活記憶,進行思考重製的歷程。
(C)「亡魂」指的是家族中已死的亡者,能透過寫作讓他們永存人間。
(D)「萎謝的花不能再豔,磨成粉……,讓它有第二次的演出機緣。」此句運用了映襯、譬喻、轉化等修辭。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1),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