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機關對團體之演出,其演出經費如係以補助名義辦理,則補助對象之選定,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條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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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以機關名義辦理採購,縱未使用機關預算,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第3條(A)O(B)X
- 40 自然人接受機關補助,其辦理採購仍應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第4條(A)O(B)X
- 49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適用採購法者,第4條所定補助金額,於2以上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同一採購者,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受補助者應通知各補助機關,並由各補助機關共同或指定代表機關辦理
- 12 機關非以人事經費僱用自然人為非正式編制臨時人員,雖比照人事法規進用程序辦理,且訂有管理、考核規定者,仍應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條(A)O(B)X
- 21 各機關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辦理報名簡章、申請書及標誌等出售,屬勞務之委任,屬政府採購法第2條規定範圍內,應依該法規定辦理。第2條(A)O(B)X
- 30 以機關名義辦理採購,如未使用機關預算,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第3條(A)O(B)X
- 39 公務出國由機關人員自理,機關不代覓旅行社,並依國外出差旅費規則報支差旅費者,因係公款支付,故其旅行社之選定仍有政府採購法之適用。第3條(A)O(B)X
- 48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適用政府採購法者,第4條所定補助金額,於2以上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同一採購者,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受補助者應通知各補助機關,並由各補助機關之上級機關共同或指
- 11 機關辦理標售資源回收物品,不適用採購法。 第2條(A)O(B)X
- 20 機關委託其員工消費合作社銷售報名簡章,該委託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第2條(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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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機關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辦理之採購,因非使用機關預算,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第3條(A)O(B)X
- 51 採購法第4條所定補助金額,於二以上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同一採購者,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並由補助金額最高之機關辦理監督。第4條(A)O(B)X
- 42 採購法第4條規定之「補助金額」,係以個別採購案認定。故除補助機關另有約定外,只要個別採購案動支政府補助款之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即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條(A)O(B)X
- 52 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達採購法第4條規定者,受補助者於辦理比價、議價時,應受補助機關監督,但辦理公開招標之開標,則不受該機關監督。第4條(A)O(B)X
- 53 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但其關係企業法無禁止其擔任分包廠商。第5條(A)O(B)X
- 63 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但機關主會計及政風人員如有其他意見,採購人員應從其意見辦理。第6條(A)O(B)X
- 54 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第5條(A)O(B)X
- 70 機關採購冷凍農漁產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第7條(A)O(B)X
- 64 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機關主會計及政風人員應予尊重。第6條(A)O(B)X
- 55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條第1項規定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其委託非屬勞務採購,故受委託代辦採購之法人或團體,無需具備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之人員。第5條(A)O(B)X
- 依CNS建築製圖規定,給水、排水及衛生設備圖之英文代號爲:(A)A(B)F(C)P(D)M
- 71 機關採購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採購法。 第7條(A)O(B)X
- 65 招標文件未載明單價可調整之規定,則不得未經廠商同意擅改其單價。第6條(A)O(B)X
- 56 機關依採購法第5條第1項規定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其委託屬勞務採購。受委託代辦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並須具備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之人員。第5條(A)O(B)X
- 79 機關辦理採購,因廠商須以統一發票作為付款憑證,因此邀請之投標廠商不得為自然人。第8條(A)O(B)X
- 86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預算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應於決標後將得標廠商之契約單價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建立之價格資料庫。第11條(A)O(B)X
- 72 機關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者,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重要性歸屬之。第7條(A)O(B)X
- 小明拿起單眼相機正在準備拍攝,如圖(七)所示,他的手指正在調整鏡頭的什麼功能? (A) 調整快門 (B) 調整對焦(C) 調整變焦鏡頭(D) 調整光圈
- 57 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其代辦金額未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或代辦金額未達公告金額者,不適用採購法之規定。第5條(A)O(B)X
- 80 機關辦理採購,其邀請之投標廠商得為自然人,且得以「收據」取代「統一發票」作為付款憑證。第8條(A)O(B)X
- 87 機關辦理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上之資訊服務採購,採最低標決標者,於傳輸決標公告時,必須一併登載得標廠商「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第11條(A)O(B)X
- 73 機關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第7條(A)O(B)X
- 66 司法、監察或其他機關對於採購機關或人員之調查、起訴、審判、彈劾或糾舉等,得洽請主管機關協助、鑑定或提供專業意見。第6條(A)O(B)X
- 58 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其代辦金額不論多寡,均適用採購法之規定。第5條(A)O(B)X
- 81 公營事業或公立學校辦理採購之上級機關為其所隸屬之政府機關。第9條(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