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4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通知廠商於驗收後不履行保固責任,情節重大,該廠商從未被任一機關刊登公報拒絕往來,則經廠商提出異議申訴審議結果並無不實者,自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或分包廠商?
(A)3個月。
(B)6個月。
(C)1年。
(D)2年。第103條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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