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委員之組成,至少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
(A)政府機關代表
(B)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
(C)罕見疾病患者家屬代表
(D)法學專家及社會工作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0482
統計:A(4),B(1606),C(14),D(20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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