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民 國 初 年 新 文 化 運 動 時 期 , 曾 有 19 歲 大 學 生 某 甲 寫 信 回 家 , 表 示 自 己 與 班 上同 齡 女 同 學 談 戀 愛,要 求 取 消 父 母 早 已 為 他 訂 下 的 親 事。信 中 還 說:儘 管 大 部分 人 都 接 受 父 母 之 命 的 婚 姻,但 自 己 要 和 傳 統 勢 力 戰 鬥 到 底。如 果 甲 身 處 現 在的 臺 灣 , 當 甲 向 律 師 諮 詢 時 , 下 列 何 者 最 可 能 是 律 師 的 回 答 ?
(A)如 甲 與 女 同 學 已 辦 理 結 婚 登 記 , 甲 之 婚 姻 未 經 父 母 同 意 無 法 生 效
(B)基 於 親 權 , 父 母 之 命 的 婚 姻 無 須 登 記 即 有 效 , 但 甲 成 年 後 可撤銷
(C)甲 的 年 紀 未 滿 二 十 歲 , 因 為 他 尚 未 成 年 , 依 民 法 不 能 與 他 人 結 婚
(D)甲 可 與 由 父 母 代 訂 親 事 的 女 方 , 共 同 合 意 以 書 面 宣 告 該 婚 姻 無 效
(E)一律給分 .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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