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臺灣府志•土番風俗》載:「土官有正有副,大社至五、六人,小社亦三、四人,隨其支派,各分公廨;有事或集於廨以聽議,小者皆宿外供役。有能書紅毛字者,謂之教冊,凡出入之數,皆經其手。削鵝毛管,濡墨橫書,自左而右,非直行也。」關於文中所提到的「紅毛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是荷蘭人傳授高山族的荷蘭文字
(B)西班牙與臺灣原住民族溝通使用的共同文字
(C)荷蘭人為平埔族所編寫的新港文書
(D)西班牙在臺灣為爭取原住民族的認同而新創的拼音文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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