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6. 外國人黎女士應聘在臺工作,已連續居留滿 6 年,擬依國籍法第 3 條規定申請自願歸化我國國籍,其可提憑下列何種證明文件,俾利內政部認定其具備「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要件?
(A)雇主開立之聘僱證明
(B)黎女士自行以書面敘明其工作內容及所得
(C)美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D)最近 1 年於國內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 2 倍之扣繳憑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