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1.依票據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若發票地在基隆市,付款地在台南市,則支票執票人之付款提示期限,為發票 曰後多久期間內?
(A)七日
(B)十五日
(C)一個月
(D)二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2),B(2),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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