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募集有價證券,未先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公開說明書者,其法律責任如何?
(A)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B)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C)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D)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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