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將其對乙之新臺幣(下同)50萬元金錢債權(A 債權)供丙設定權利質權,以擔保丙對甲之40萬元債權(B 債權),而乙對甲亦有40萬元之金錢債權(C 債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之 C 債權無論係於受設定質權通知之前或之後發生,於受通知後均不得對丙主張抵銷
(B)如 B 債權之清償期先於 A 債權之清償期,丙得於 A 債權清償期屆至時,向受通知設定質權之 乙,就擔保之債權額,為給付之請求
(C)甲、丙間之權利質權的設定,非經乙之同意,不生效力
(D)甲、丙間之權利質權的設定,以口頭約定即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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