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為學說所謂之公訴不可分原則,下列何者無公訴不可分原則之適用?
(A)某甲以爆裂物丟向群眾,造成 A、B、C 三人死亡,檢察官起訴某甲殺死 A、B 兩人,法院審理時查得C 亦在該次爆炸中死亡,乃就 C 亦在該次爆炸中死亡之事實一併審理
(B)張三為僞造某公司在職證明書,乃偽刻該公司印章蓋於在職證明書,檢察官僅就僞造在職證明書之事實起訴,對於偽刻印章部分並未於起訴書中敘明,法院審理時查得偽刻印章之事實,乃一併審理
(C)李四私運管制進口之毒品來臺,檢察官認李四係犯私運管制進口物品罪而起訴,法院審理時認李四除犯檢察官起訴之罪外,另犯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毒品罪,乃一併審理
(D)王五於 99年 5 月 1 日、5 月 30 日、6 月 10 日,三次侵入他人住宅竊得財物,99 年 6 月 10 日最後一次竊得財物正欲離去時被返家之屋主當場撞見而被查獲逮捕,移送檢察官偵查後,查得王五另於同年 5月 1 日亦有竊盜犯行,乃就 99 年 5月 1 日、6 月 10 日兩次竊盜犯行起訴,法院審理時查得被告 99 年5 月 30 日亦犯有竊盜,乃一併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7778
統計:A(23),B(22),C(32),D(86),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