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稅法第 96 條第 1 項所稱不得進口之貨物,指未經許可或核准,且未經處分沒入之進口貨物,海關應責令納稅義務人於幾個月內退運,必要時得准延長 1 個月。但情況特殊報經財政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A)半個月  
(B) 1個月  C) 2 個月  
(D) 3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5676
統計:A(3),B(15),C(5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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