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一般外國專業人士依現行勞動部之規範,開放其得申請在臺從事之工作項目,包含: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學校教師、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運動教練及運動員、藝術及演藝工作及下列何者?
(A)重大建設移工
(B)家庭幫傭
(C)機構看護
(D)履約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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