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有關土地法第 104 條優先購買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依住宅法規定辦理公辦社會住宅,因整體規劃使用之目的進行公有土地與鄰地交換分合時,若該鄰地為私有土地,其交換分合不受土地法第 104 條規定之限制
(B)優先購買之順序一律以登記先後為定
(C)優先購買權具物權效力
(D)若發生適用上之競合,其效力優先於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1 項之優先購買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5253
統計:A(35),B(104),C(19),D(1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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