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甲男、乙女於民國 88 年 6 月間結婚,婚後生一子 A,乙於與甲的婚姻關係存續中,自 98 年 6 月間起與丙男同居,99 年 9月 28 日,乙、丙生一女 B。甲、乙未離婚,婚姻關係仍存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B 推定為甲之婚生子女
(B)甲如能證明 B 非為其婚生子女,應自 B 出生之時起 1 年內,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C)B 與丙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D)丙如能證明其為 B 之生父,自知悉 B 出生之時起 2 年內,得向甲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3792
統計:A(632),B(62),C(26),D(2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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