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一位常換老闆的社會新鮮人有一天又再度辭職,此時他突然想到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以及第152條:「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請問:他可以引用這條憲法條文,要求國家提供給他工作嗎? 
(A)不可以,因為個人問題不能與國家大事相提並論,這兩條只在緊急危難時才適用 
(B)不可以,因為法律無法為個別人民服務,需符合法律所定條件的人才適用 
(C)可以,因為現代的法律已經開始強調政府依法應滿足人民需要的「社會權」 
(D)可以,因為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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