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簽發本票一紙(以下稱該本票)予乙,並於該本票上記載「無條件擔任支付」之文字,並附記「憑票於受款人交付某型式電腦一台後支付新臺幣伍萬元」,惟乙擔心甲的信用不足,要求甲先找信用較佳之他人背書後,乙始肯接受該本票,因此甲請丙幫忙並將該本票交付予丙,丙遂先於該本票背面背書(第一背書人:丙,被背書人:乙)後,並於正面受款人欄填入「乙」,再將該本票交付予乙,乙屆期經提示不獲付款,試問:乙得否向甲、丙行使追索權?(20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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