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6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
(A)50公里
(B)40公里
(C)60公里 。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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