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子丙,並共同收養丁為養子。某日甲因交通意外去世,未留有遺囑,請問依我國民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丙、丁三人得以繼承
(B)乙、丙、丁三人之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
(C)在分割遺產前,乙、丙、丁三人對於遺產全部按其應繼分為分別共有
(D)繼承人對於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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