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那一項情形,桃園捷運公司人員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或護送其離開捷運系統範圍?
(A)身體有自然的狐臭味
(B)有家人陪同的精神疾病犯者
(C)攜帶導盲犬搭乘捷運
(D)隨身攜帶物品之長度、體積造成他人重大不便。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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