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機關辦理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之採購,僅1家廠商投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之議價,其底價訂定前不必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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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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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底價700萬元,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乙廠商總標價為470萬元,乙廠商於主持決標人員宣布決標前,當場說明標價計算錯誤,希能不決標予乙,主持決標人員認為其計算錯誤確有降低品質之虞,予以同意,但不
- 66 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不包括平底價之情形。(A)O(B)X
- 47 機關採購,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實際施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之差異應由廠商自行負擔。(A)O(B)X
- 50 廠商未於投標文件外標封標示名稱及地址之情形,下列何者正確? (A)得於開標前補正 。 (B)得於開標後補正 。 (C)無效標,但得列入家數計算。(D)無效標,並不得列入家數計算。
- 48 機關辦理採購,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契約責任。(A)O(B)X
- 108 適用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訂購物品,於選定廠商後,仍應依規定於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後簽訂契約。(A)O(B)X
- 5 機關辦理減價或比減價格結果在底價以內時,除有採購法第58條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之情形者外,應即宣布決標。所稱在底價以內,包括平底價之情形。(A)O(B)X
- 49 廠商得書寫照底價承製之情形,下列何者正確? (A)議價案 。 (B)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1家 。 (C)比減價格時僅餘1家廠商 。 (D)以上皆是。
- 36 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機關辦理財物採購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後,應另行提出其他廠商之舖保。(A)O(B)X
- 48 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3年期勞務採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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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機關得視需要,於採購契約中明定契約價金應含廠商及其人員依中華民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規費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A)O(B)X
- 7 機關辦理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之採購,僅1家廠商投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之議價,其底價訂定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A)O(B)X
- 110 不同性質之數項財物併案招標,各項財物係可分別使用且屬不同行業廠商供應者,不採分項複數決標。(A)O(B)X
- 67 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包括平底價之情形。(A)O(B)X
- 39 底價600萬元,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甲廠商總標價為500萬元,甲廠商於主持決標人員宣布決標前,當場說明標價計算錯誤,希望不決標予甲,主持決標人員得予同意,並退還其押標金。(A)O(B)X
- 68 某機關依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招標文件載明得於開標當日辦理決標,廠商未到場說明或減價者視同放棄。開標結果5家投標廠商均合格,惟報價均超底價,最低報價之3家均未到場,主持人請第4低標廠商優先減價,該
- 111 不同性質之數項財物併案招標,各項財物係可分別使用且屬不同行業廠商供應者,採分項複數決標。(A)O(B)X
- 50 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於契約中明定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文件。(A)O(B)X
- 8 流標後因底價未開啟,其重行招標,即使招標條件均未改變,底價仍應重新訂定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不得沿用原底價。(A)O(B)X
- 9 流標後因底價未開啟,其重行招標,如招標條件均未改變,底價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免再重新訂定。(A)O(B)X
- 69 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其依據為機關依採購法第33條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者。(
- 40 底價600萬元,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甲廠商總標價為500萬元,甲廠商於主持決標人員宣布決標前,當場說明標價計算錯誤,希望不決標予甲,主持決標人員不予同意,且稱與採購法第58條規定無關。(A)
- 112 機關辦理採購,得指定使用「正字標記」產品,無須在招標文件註明「或同等品」字樣。(A)O(B)X
- 113 機關辦理採購,得指定使用「正字標記」產品,惟應在招標文件註明「或同等品」字樣。(A)O(B)X
- 70 機關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條件,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其內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審查內容發現有缺漏資格證件,與標價無關者,機關得允許廠商補正。(A)O(B)X
- 10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且廠商須報價者,應審查廠商總價(不包括單價),並考量該價格相對於廠商所提供之品質等非價格項目,是否合理、完整,以作為評分或決定最有利標之依據。(A)O(B)X
- 116 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除小額採購外,應於招標前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A)O(B)X
- 114 機關辦理採購,其預計金額得大於預算金額。(A)O(B)X
- 115 某國小採購營養午餐所需所有食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A)O(B)X
- 117 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依招標文件規定在2種以上者,應以新臺幣折算總價,以定標序及計算是否超過底價。該折算總價,依辦理開標前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A)O(B)X
- 41 招標機關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認為廠商標價偏低且廠商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時,得沒收其押標金並以次低標為最低標。(A)O(B)X
- 42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未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或差額保證金,或提出之說明不足採信,機關不得重行評估,改變先前之認定,重行認為最低標之總標價無顯不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
- 72 機關依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時,其原係採最低標為決標原則者,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
- 71 機關發現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於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期限前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者,廠商得依原標價以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分包廠商代之
- 11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且廠商須報價者,應審查廠商單價及總價,並考量該價格相對於廠商所提供之品質等非價格項目,是否合理、完整,以作為評分或決定最有利標之依據。(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