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 招標機關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若有辦理評審需要,評審作業得予以簡化,無須適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之規定。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666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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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並為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或因故出缺時,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代理之。(A)O(B)X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者,應就該採購案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應公正辦理評選。評選會議時應親自出席,但機關人員得指定代理人出席。(A)O(B)X
- 所有採購案之採購評選委員會應於招標前成立,並於完成評選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後解散。(A)O(B)X
- 機關辦理採購,其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採不訂底價決標原則辦理者,無論金額大小,應成立評審委員會,其成員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就對於採購標的之價格具有專門知識之機關職員或公正人士派
-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規定評定最有利標或向機關首長建議最有利標者,應就該採購案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A)O(B)X
-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規定向機關首長建議最有利標者,免就該採購案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A)O(B)X
- 下列各句「 」中的量詞,何者使用最為恰當?(A)經過努力,我們總算考上這鄉間一「棟」理想的學校 (B)對他來說,能吃上一「漂」百元的芋冰便是種奢侈的享受 (C)看似平淡的文字,細細靜讀,竟別有一
- 1主管機關建置之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係供機關遴選委員參考使用,未自該資料庫遴選無需敘明理由。(A)O(B)X
- 1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最有利標,應依招標文件載明之評選項目、子項及其配分或權重辦理;如需變更,應徵得所有參與評選廠商之同意,並不得有差別待遇之情形。(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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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機關未能自主管機關建立之名單覓得適當評選委員人選,而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請其他單位薦派者(即僅選定參與單位,人選由該單位薦派),尚無不可,但仍應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之規定辦
-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者,如先行以書面洽各委員審查,委員有修正意見者,機關人員得逕行依該委員意見修正之,免另行召開會議。(A)O
-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者,如先函請各委員以書面審查並回復審查意見方式辦理者,仍應彙整意見後召開會議決議之;惟如以書面洽各委員審查
-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如有就該評選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者,應即辭職或解聘,不得辦理評選。(A)O(B)X
- 機關成立7人之採購評選委員會,開會時4人出席,因未達採購法第94條最少5人之規定,不得開會。(A)O(B)X
- 機關成立7人之採購評選委員會,開會時4人出席,其中專家學者2人,尚無違反採購法之規定。(A)O(B)X
- 機關辦理評選,如成立11人之評選委員會,其專家學者只要有3人即可。(A)O(B)X
- 機關辦理評選,如成立11人之評選委員會,其專家學者至少4人。(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採購評選委員會本身名義行之。(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如有對外行文之需要,應以成立機關名義行之。(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 機關依採購法與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程序,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比價方式辦理。(A)O(B)X
- 機關依採購法與評選優勝廠商之決標程序,係依據優勝廠商序位,依序議價。(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2人且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三分之一。(A)O(B)X
-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依委員意願調查結果,以機關名義發出之開會通知單,出席者載有遴聘之專家學者姓名,仍需另出具聘書(函),以完成「聘兼」程序。(A)
- 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如出具之相關文書有明示、默示或經解釋為有聘兼之意思表示,當可認定已完成「聘兼」程序,無需另出具聘書(函)。(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應自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所建立之建議名單遴選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未能自該名單覓得適當人選者,得敘明理由,另行遴選後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總出席人數不得少於5人,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如有就該評選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者,應請假迴避。(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但最後一次會議紀錄如不及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成,得於取得全體出席委員同意後,由召集人簽認即可。(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作成紀錄,由出席委員全體簽名。(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及參與評選工作之人員對於受評廠商之資料,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評選後即可解密。(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及參與評選工作之人員對於受評廠商之資料,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評選後亦同。(A)O(B)X
-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記載事項不包括請假委員之姓名。(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