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公司向 A 銀行借款新臺幣(下同)3,000 萬元,並提供甲公司名下之 X 屋(含坐落土地之持分)及 Y 地,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 A 銀行供作擔保,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公司逾期未償還借款本息,經 A 銀行催繳仍置之不理,A 銀行遂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甲公司倘欲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於送達後幾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可否僅就支付命令之一部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可否不附理由?【3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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