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8 條規定,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多久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一併徵收?
(A)1 年
(B) 2 年
(C) 3 年
(D) 4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3706
統計:A(180),B(7),C(1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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