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登記為 A 地所有人,出租且交付 A 地於乙,但 A 地租賃契約,因甲之疏失,致欠缺約定要式之書面而不成立。乙不知 A 地租賃不成立一事,並整修雜亂不堪之 A地,使其狀態回復、適於使用,花費 20 萬元。乙於這段期間內確實有使用 A 地。試問:
(一)乙就20 萬元整地費用,對甲有何權利可資主張?(13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0737
統計:A(891),B(73),C(22),D(2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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