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 公開發行公司對子公司經營管理之監督與管理,下列何者違反法令規定?
(A)公司與各子公司間應建立適當的組織控制架構,包括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重要經理人之選任、指派權責之方式,但不包括其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等事項
(B)公司應規劃其與子公司間整體之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原則
(C)公司應訂定其與各子公司間,包括業務區隔、訂單接洽、備料方式、存貨配置、應收應付帳款之條件、帳務處理等之政策及程序
(D)公司應訂定其監督與管理各子公司重大財務、業務事項,其事項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專業判斷、重要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管理等之政策及程序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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