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 ) 甲投顧公司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在何種情況下金管會得不予許可?
(A) 負責人兼為其他投信公司董事長
(B) 負責人、部門主管及分支機構經理人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六十八條
(C) 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所定資格條件之股東持股合計低於20%
(D) 以上皆得不予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908
統計:A(0),B(5),C(1),D(7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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