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縣(市)議員就職後仍得繼續兼任下列何種職務?
(A)公立學校兼任教師
(B)私立學校專任教師
(C)該縣之鄉(鎮、市)民代表
(D)該縣所屬事業機關之職員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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