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且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幾年?
(A)12年
(B)13年
(C)14年
(D)15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3333
統計:A(11),B(2),C(49),D(1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