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少年甲前無不良素行記錄,其父母為躲避債務,下落不明,由祖母照顧,祖孫二人相依為命,祖母因年邁無力管教,甲在校與同學相處不睦,經常不到校上課。甲為防別人找碴,隨身攜帶美工刀,為維持生計,在有搖頭丸交易傳聞之「快樂星期五PUB」酒店打工,充當小弟。某夜間凌晨,警員執行擴大臨檢勤務,在該酒店,發現甲口齒不清,判斷有嗑藥,遂將甲帶回警局。試問:(25 分)
(一)警員將甲帶回警局是否合法,理由為何?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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