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A)1,200~3,600元
(B)600~1,200元
(C)900~1,800元
(D)600~1,800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罰該乘客。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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