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基於無因管理,幫乙對丙清償債務。事後發現,其實乙對丙的債務根本不存在,丙應將所得金錢,向誰返還?
(A)甲
(B)乙
(C)向甲乙任一人為返還,因為甲乙為連帶債權人
(D)向甲乙共同返還,因為甲乙為不可分債權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7739
統計:A(2962),B(339),C(134),D(5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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