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發行公司之公開說明書記載內容有虛偽隱匿之情事者,何人無須與公司一起對善意之相對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A)公司負責人
(B)於公開說明書上簽名之主辦會計
(C)財報之簽證會計師
(D)內部稽核承辦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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