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權利救濟」是指當我們法律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可以利用法律規定的方法確保自己的權利。下列何種救濟途徑的結果不具法院判決同等效力,當事人一方仍可反悔提告?
(A)里長見證下,訂立的和解書 
(B)送交法院核定的調解書 
(C)法官面前所達成的和解 
(D)仲裁庭作出的仲裁結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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