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臺北市政府公報100年8月15日刊登公告,即日起將違反保全業法部分行政罰裁處及執行事項委任該府警察局。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甲自100年1月1日起即違法指派管理員執行門禁管制等保全業務,經警察分局於101年4月、5月間查獲。
主管機關依法應如何處置?
(A)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依保全業法裁處甲罰鍰並勒令歇業
(B)由臺北市政府依保全業法裁處甲罰鍰並勒令歇業
(C)違規行為發生時,警察機關尚無管轄權,其調查不合法
(D)直轄市警察分局具有機關地位,警察局得再委任分局作成裁罰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6674
統計:A(1729),B(258),C(141),D(15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裁處之審酌和加減、委任、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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