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旅遊業指派或僱用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行接待或引導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未與該等人員簽訂書面契約;與該等人員簽訂契約之內容違反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之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A)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D)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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