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乙二人相約至網咖上網玩天堂遊戲,嗣甲窺見乙之帳號及密碼,趁乙外出用餐時,輸入乙之帳號及密碼,將乙在天堂遊戲中之天幣及寶物全部轉給自己的角色,試問甲是否成立犯罪?如有,又成立何罪?並請敘明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0435
統計:A(40),B(20),C(6),D(89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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