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嗣於登記完畢後 30 日內,丙向登記機關主張其為申請登記時該公司真正之負責人,並提出經濟部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表;同時甲亦向原登記機關提出經濟部公函,敘明已撤銷核准給丙之公司變更登記表,並回復甲為該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之登記。請問該原已登記完畢之申請案應如何處理?並敘明法令依據。【10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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