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家屬對治療結果不滿,於加護病房會客時間,對專科護理師說「我在外面等妳,給我小心一點」並以不雅言語連串辱罵後離去。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103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第 24條及第 106條部分條文修正案,對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危害生命醫療安全或其設施者,除處以罰鍰,並課以刑責。以下敘述何者最適當?
(A) 適用本醫療法修正條文,並構成刑法恐嚇及公然侮辱罪
(B) 未必適用本醫療法修正條文,但構成刑法恐嚇及公然侮辱罪
(C) 未必適用本醫療法修正條文,但家屬因心急病人病情,亦不構成刑法恐嚇及公然侮辱罪
(D) 適用本醫療法修正條文,但因心急病人病情,不構成刑法恐嚇及公然侮辱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0105
統計:A(38),B(149),C(2),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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