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8大法官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對各級學校依校規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之處分行為:
(A)並非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
(B)受處分之學生無申訴及行政救濟管道
(C)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故得訴願及行政訴訟
(D)仍受特別權力關係支配,不得請求司法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508
統計:A(3),B(6),C(413),D(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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