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2019 台灣民眾身體意象與經驗調查」結果顯示,12.9%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5%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1.9%曾因外貌被批評,相當於每 7 個人尌有 1 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而有身體特徵困擾者遭受不友善對待的比例,又明顯高於無身體特徵困擾者的經驗。陽光基金會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強調不以貌取人,尊重每個人的外表差異,各地方政府與企業也給予尊重,廢除在履歷表上的照片欄,不因外貌而受到不公平對待。請問:推動「臉部平權運動」的宗旨為何?
(A)爭取工作福利
(B)限制基本人權
(C)消除性別歧視
(D)維護人性尊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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